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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简介
学校始建于1984年9月, 原为“荔波县职业高中”。1985年9月改称为“荔波县职业中学”。1988年改称为“荔波县民族职业中学”。2001年增设“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02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合格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9月改称为“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同年11月经教育部认定升格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6月创建校办产业“荔波樟江驾驶培训学校”,同年7月经黔南州教育局批准挂“黔南旅游学校”名牌,面向全州招生。2009年1月经教育部认定升格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以中职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种社会短期培训,实行 “一套班子、四校合一(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荔波樟江驾驶培训学校、黔南旅游学校)”的管理模式。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0亩,校舍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1942人,社会短期培训年均1760人,学生就业率92%。现有教职工97人,专任教师82人,专任教师中本科学历60人、高级职称13人、“双师型”比为62%。开设有“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电工,四个个重点专业,开设有计算机技术应用,服装制作工艺,农学,农机应用与维修”四个一般专业。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教育力量
在办学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以“品德为先、技能为本、艰苦创业、乐观向上”为校训,以“家长满意,学生满意,社会满意,企业满意”为主要办学目标,采取“2+1、1+2、1.5+1.5”等办学模式与发达地区大中型企业、名校强校联合办学。在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和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上升,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06年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中等职业学校先进单位”;2007年5月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
同年9月被国家人事部、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08年10月被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授予“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12月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绿化先进学校”,并获2008年荔波县教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9年6月被黔南州人民政府评为“劳务输出工作先进单位”,同年12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力争进入全国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把当地职业技术教育不断推向前进。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招生计划: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学制3年,招生人数100人、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学制3年,招生人数50人、计算机技术应用专业学制3年,招生人数50人、汽车驾驶与维修专业学制3年,招生人数100人、服装制作工艺专业学制3年,招生人数50人、电子电工专业学制3年,招生人数100人、农业专业学制3年,招生人数100人、农机应用与维修专业学制3年,招生人数50人。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人数 旅游服务与管理 3年 100人 酒店服务与管理 3年 50人 计算机技术应用 3年 50人 汽车驾驶与维修 3年 100人 服装制作工艺 3年 50人 电子电工 3年 100人 农业专业 3年 100人 农机应用与维修 3年 50人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助学政策
1、启动资金:招生工作启动后,发给A类校3000元、B类校2000元作为招生启动资金。
2、招生奖:1、完成招生任务80%以上的学校,每生80元奖励。2.完成招生任务的完成。每生100元奖励。
3、超额完成招生任务奖:超额完成招生100%的学校,每超额一名学生奖励学校200元。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地址:荔波县其他板旺村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简单介绍
学校始建于1984年9月, 原为“荔波县职业高中”。1985年9月改称为“荔波县职业中学”。1988年改称为“荔波县民族职业中学”。2001年增设“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02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合格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9月改称为“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同年11月经教育部认定升格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008年6月创建校办产业“荔波樟江驾驶培训学校”,同年7月经黔南州教育局批准挂“黔南旅游学校”名牌,面向全州招生。
2009年1月经教育部认定升格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以中职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种社会短期培训,实行 “一套班子、四校合一(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荔波樟江驾驶培训学校、黔南旅游学校)”的管理模式。
专业名称 学费 住宿费 旅游服务与管理 800元/期 500元 酒店服务与管理 800元/期 500元 计算机技术应用 800元/期 500元 汽车驾驶与维修 800元/期 500元 服装制作工艺 800元/期 500元 电子电工 800元/期 500元 农业专业 免学费 500元 农机应用与维修 免学费 500元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助学政策
1、启动资金:招生工作启动后,发给A类校3000元、B类校2000元作为招生启动资金。
2、招生奖:1、完成招生任务80%以上的学校,每生80元奖励。2.完成招生任务的完成。每生100元奖励。
3、超额完成招生任务奖:超额完成招生100%的学校,每超额一名学生奖励学校200元。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奖学金政策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发展历程
在办学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以“品德为先、技能为本、艰苦创业、乐观向上”为校训,以“家长满意,学生满意,社会满意,企业满意”为主要办学目标,采取“2+1、1+2、1.5+1.5”等办学模式与发达地区大中型企业、名校强校联合办学。在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和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上升,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2006年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中等职业学校先进单位”;2007年5月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同年9月被国家人事部、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08年10月被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授予“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12月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绿化先进学校”,并获2008年荔波县教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9年6月被黔南州人民政府评为“劳务输出工作先进单位”,同年12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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