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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简介:
学校始建于1984年9月, 原为“荔波县职业高中”。1985年9月改称为“荔波县职业中学”。1988年改称为“荔波县民族职业中学”。2001年增设“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02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合格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9月改称为“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同年11月经教育部认定升格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6月创建校办产业“荔波樟江驾驶培训学校”,同年7月经黔南州教育局批准挂“黔南旅游学校”名牌,面向全州招生。2009年1月经教育部认定升格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以中职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种社会短期培训,实行 “一套班子、四校合一(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荔波樟江驾驶培训学校、黔南旅游学校)”的管理模式。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0亩,校舍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1942人,社会短期培训年均1760人,学生就业率92%。现有教职工97人,专任教师82人,专任教师中本科学历60人、高级职称13人、“双师型”比为62%。开设有“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电工,四个个重点专业,开设有计算机技术应用,服装制作工艺,农学,农机应用与维修”四个一般专业。
在办学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以“品德为先、技能为本、艰苦创业、乐观向上”为校训,以“家长满意,学生满意,社会满意,企业满意”为主要办学目标,采取“2+1、1+2、1.5+1.5”等办学模式与发达地区大中型企业、名校强校联合办学。在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和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上升,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06年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中等职业学校先进单位”;2007年5月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同年9月被国家人事部、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08年10月被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授予“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12月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绿化先进学校”,并获2008年荔波县教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9年6月被黔南州人民政府评为“劳务输出工作先进单位”,同年12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力争进入全国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把当地职业技术教育不断推向前进。
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要求:
1、初中应、往届毕业生、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和下岗工人等愿接受中职教育的人员。
2、非全日制招生:必须年满22周岁的社会生。
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
1、学费全免(享受国家免学费2000元/年),严格按照黔南物价局制定政策实施。
2、每学期书本费150元/人,住宿费150元/人。
3、棉被自带,也可在学校超市购买,每套(全新包括垫棉、盖棉、枕芯、床 单、被套、枕套)260元/三件套。(注:床宽1米、长2米),军训服装50元/套(可自买或到学校超市购买)。
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
1、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享受时间为2年)。
2、在校学习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另享受国家资助1900元/年(享受时间为2年)。 3: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学校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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