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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始建于1964年,2004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迄今已有50年职业教育办学历史,是国家教育部门、建设部门联合批准的“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重庆市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培训中心”、“重庆市水电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重庆市“文明单位”、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重庆市科委“重庆市众创空间”、重庆市教委“重庆市高校众创空间授牌;是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和首批创新创业“双百”示范建设单位。
学院总面积936亩,设有水利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与电子信息工程系和基础教学部五系一部,开设有水务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工程测量与监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服务外包方向)等41个专业,其中水利大类专业11个,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等13个专业在重庆市属于唯一设置。建有86个校内实训基地、168个校外实习基地。开设有6大类,40余种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具有职业技能鉴定工种70个,依托水资源科学研究所,搭建水利科技创新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对象覆盖全市各区县,在我国西南,远至西藏地区有着较大影响,年开展技能培训与鉴定6000余人次。
学院教职工510人,其中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190人。专任教师244人,高级职务教师90人;具有博士学位15名,硕士学位178人,双师素质教师155人。学院面向全国24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300余人。学院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为追求,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为社会培养了大量职业道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岗位技能过硬,能满足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学生就业率年均保持在98%以上,对口率8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95%以上,毕业生就业呈“卖方”市场态势,学院也赢得了“水电人才摇篮”的美誉。
近三年来,在校学生参加国家级、部市级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7项,二等奖31项,三等奖16项,受到市级以上表彰450余人次。参加市级以上文体活动获集体荣誉30余项、个人奖项80余项。学校全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范围:根据招生计划,学院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甘肃、新疆、海南、广西、山东、河南、湖北、安徽、山西、陕西、宁夏、青海、广东、河北、湖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西24个省市实行统招。专业计划分配及有关说明,请考生在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颁发的招考计划书上查询。
录取原则:
1.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2.录取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1)考生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
(2)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成绩和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按单科数学、语文、英语、综合顺序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调配安排。
(3)符合国家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批准投档的考生,学校对所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4)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生亦可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上的录取查询系统中查询。
(5)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入学及复查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奖贷学金管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院系设置及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学费一年6000-7000元/年 住宿标准为:公寓800元/年(8人间)、公寓1000元/年(6人间)、公寓1200元/年(4人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