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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951年建校,1998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1年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学校整体搬迁到重庆江津区。建校以来,学校依托重庆地方产业发展,秉承“砺苦谨信·惟精弘毅”的校训,塑造“和谐敬业·求真务实”的校风,“德正学高·兼容并包”的教风,“立身笃行·见贤思齐”的学风,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素质为核心,以质量求发展、以特色创品牌”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开拓、务实、奋斗、奉献”的复合式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占地面积1100亩,建筑面积29.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1亿元。校内实训基地(室)200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专业实训基地8个、实训室21个),生产性实训基地8个,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261个。图书馆藏纸质图书70余万册,电子专业期刊近万种。学校教学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建立虚实一体实训基地,所有课程可全程采用“云”课堂教学,学习、生活和运动设施齐全。
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教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72人(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6名),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162人;博士42人,硕士268人;“双师双能”型教师350余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专家18人,重庆市市级教学团队 7个,重庆市市级专家65人。学校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刘人怀教授担任学校名誉校长,聘请了中国科学院院士宋振骐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宁津生教授等16名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学校长期聘请了行业企业技术专家、能工巧匠300余名担任兼职教师。
学校现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矿业与环境工程学院、地质与测绘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贸易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教学院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体育与国防教学部等3个教学部,现开设有九个专业大类的49个高职专科专业,经重庆市批准学校与中国矿业大学联合举办成人本科专业4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成人学生3000余人。
经国家教育部备案,与澳大利亚堪培门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合作举办中澳高等教育专科项目涉外会计专业(中澳班)。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及台湾地区高校建立了长期校际交流机制,在专业合作、课程认证、职业资格认证、教师培养、学生交流、学历提升等方面开展活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马来西亚、老挝、乌兹别克斯坦、白俄罗斯等国开展海外留学生培养和技术服务。
学校被重庆市教委确定为整体向产教融合型深化的高校,经国家煤监局、重庆市教委、重庆市科委、重庆市劳动局(人社局)等部门批准,设有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矿业工程应用技术推广中心、重庆市煤矿安全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校是国家建设行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矿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信息技术软件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和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是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成员单位。
学校曾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能源系统、煤炭系统“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重庆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十佳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文明单位”、“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等荣誉称号。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专业人才,毕业生广受社会各界好评,多数毕业生已成为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骨干,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的大型煤炭企业中层以上技术和管理干部中,我校毕业生占70%以上,被誉为西南地区煤炭行业的“黄埔军校”。
六十五载栉风沐雨,工程职院人筚路蓝缕;六十五载沧桑更迭,工程职院人孜孜以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工程职院师生将牢记使命,加快前进步伐,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为实现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等职业院校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学校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国标代码:12759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1年成立,教育部批准设置院校文号:教发函〔2001〕146号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邮编:402260 招生专业计划:2018年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为准。其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澳大利亚堪培门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合作举办会计专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2)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4)艺术类考生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投档。
(5)专业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投档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即按投档成绩(艺术类考生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志愿间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情况安排在同一个专业。
注意:人物形象设计、会计(中澳合作办学)2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6)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包括学校荣誉奖学金、学习综合奖学金、学习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3)我校校友、成都豪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严志伟先生在我校设立每年30万元的“志伟励志奖学金”,奖励50名学生。
(4)重庆市选煤学会在我校设有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每年共40000元。
(5)重庆市安全工程专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6)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每年共13000元的“中海达奖学金”。
(7)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教育中心在我校设立的“光华奖学金”每年共10万元。
(8)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9)学校实行勤工助学制度,每年为学生提供40万元勤工助学金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达到毕业条件者,还可获得在澳大利亚学历框架范围内受到认可的“会计高级文凭”。院系设置及收费标准
装潢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产品造型设计(室内家居设计方向)、园林工程技术 收费标准: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学费6000元/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学费6250元/年,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8000元/年,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86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11500元/学年,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3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7300元/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学年。另外,因煤矿开采技术属艰苦专业,在此标准下可以减免1000元/学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复为准。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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